广西废旧物资回收处理体系建设项目-南宁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拆解项目1#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 集团公司修改时间:2023-01-10 17:30: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废旧物资回收处理体系建设项目-南宁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拆解项目1# 已由南宁市邕宁区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以2020-450109-51-03-064434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广西桂物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2785.986436万元100.0%私有资金0.0万元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万元0.0%境外私人投资0.0万元0.0%财政资金0.0万元0.0%其他0.0万元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E4501002816021403001 

报建号(如有):无 
    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4501002816021403001001,标段(包)名称:广西废旧物资回收处理体系建设项目-南宁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拆解项目1# 
    建设点:南宁市邕宁区新福路103号 
    建设规模:本标段建筑面积为9461.49平方米,建筑高度为17.4米, 
    合同估算价:2785.986436万元 
    要求工期:300日历天,定额工期300日历天 【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1#厂房建筑装饰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消防工程、室外附属工程的道路及绿化拆除与恢复、室外给排水、室外电气及室外海绵设施工程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内容。
    设计单位: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南宁市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 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 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 3、南宁市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企业,以及市外特级、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南宁市注册的子公司,根据《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试行调整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通知》,经市住建部门认定后,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承接其现有资质类别高一级的相应业务】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不应提高资格要求】 ,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19〕26号和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2业绩要求: 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 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 (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在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 拟派项目经理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法对其投标活动予以限制。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6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

    3.7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3年01月10日15时28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5.1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提交,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02月03日09时30分。
    5.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含弹出的输入框中需填写的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成功上传。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点击进入投标人签到、投标文件解密环节,签到、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签到、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117.141.152.153:9080/BidOpening/)使用专职投标员个人CA锁签到,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锁解密投标文件(如专职投标员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现场核验;如法定代表人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及本企业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核验),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自动验证有效,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注: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须在弹出的输入框中填写专职投标员及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并仔细确认。)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5.3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117.141.152.153:9080/BidOpening/),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
    5.4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6.评标方式

    本次招标广西废旧物资回收处理体系建设项目-南宁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拆解项目1#采用综合评估法。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备注: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30%,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按约定比例抵扣)】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80%。【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含尚未抵扣的工程预付款。】

8.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广西现代物流集团官网http://www.gxwuzi.com/(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9.交易服务单位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市邕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电话:0771-4790005)。

11.注意事项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桂建云”系统,“桂建云”系统登陆地址:http://gxjzsc.caihcloud.com/。由于“桂建云”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企业每次登录“桂建云”时自动同步全国平台数据),投标人应自行预留足够的时间,至少提前24小时将所需投标材料下行至“桂建云”,若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同步的,后果自行负责。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桂物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地址:南宁市邕宁区新福路103号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邮编:530001邮编:530001联系人:廖家俊联系人:黄天懿电话:18077026812电话:0771-2807659传真:/传真:0771-2807659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网址: 

 

  



2023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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