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美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就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35号瀚林学府19栋102、103号商铺2间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竞租人前来竞租,现将本次公开竞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一)招租标的: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35号瀚林学府19栋102、103号商铺2间
(二)标的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35号瀚林学府19栋102、103号商铺
(三)标的规模:75.18㎡。
二、标的租赁期限及价格
(一)租赁期限:5年。
(二)竞租价格:商铺租赁底价为180元/平方米/月,前三年租金不变,后两年视市场情况协商递增。
(三)竞租保证金:1000元(人民币壹仟元整)。
(四)竞租方式:公开竞租,以报价单为准,报价价格最高者为最终成交人。
(五)标的租金和其他费用缴付方式
1.租金按季度支付。成交人在租赁商铺期间,租金按季度支付,按先付费后使用原则;成交人在合同签订时通过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首期租金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次期租金在首期时限到期前3日内进行支付,依次类推。
2.其他费用。
(1)项目成交履约保证金为2个月租金、水电押金1000元。成交人需在合同签订时以银行转账方式转入业主方指定对公账户。
(2)承租期间一切因成交人使用租赁标的物而产生的各种物业、管理费、水、电、气、网络、公摊、修缮、电视收视费用等均由成交人承担。
三、竞租事项
(一)竞租人资格条件
1.竞租人主体可以是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竞租人租用场地期间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市政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不准从事违反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规定的行业;
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5.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二)竟租流程
1.报名。有意向参与竞租的个人和组织应按我公司要求提交报名表及资质证明等相关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竞租人方可参加后续竞租活动。我公司将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竞租人。具体报名时间和要求如下: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4年12月6日-12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有意向参与竞租的个人和组织将报名材料提交到江南区五一路20号南化中心物业办公区第一间办公室。联系人:甘蕾,联系电话:18878653776
(2)所需材料:竞租人为法人单位的:单位法人代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授权委托书及承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竞租承诺书、竞租保证金银行缴款单复印件。竞租人为自然人:竞租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签字及手印)、若委托报名的须有竞租人授权委托书(签字及手印)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竞租承诺书、竞租保证金银行缴款单复印件。
2.缴纳保证金。竞租人提交报名材料时,应缴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至我公司如下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
企业名称:广西美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龙岗大道21号广西现代物流产业孵化中心5层
开户行: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帐 号:172612010112771355
注意事项:(1)竞租人在缴纳竞租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未注明项目名称或备注错误的,造成竞租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2)竞租保证金退还方式:在确定成交结果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未成功竞租个人或组织可到南宁市江南区五一东路20号南化第一生活区物业收费室办理退还竞租保证金(无息),竞租人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可转为对应金额的租赁履约保证金。
3.竞租事宜告知
(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4年12月13日17时30分前竞租人将报价文件密封好递交至江南区五一路20号南化中心物业办公区第一间办公室。逾时作弃权处理。
(2)竞租时间:2024年12月16日上午10时00分。
(3)竞租地点:南宁市江南区五一路20号南化中心物业办公区第一间办公室。
4.公示成交人信息
最后标的招租成交按报价由高至低排名,排名为第一名的竞租人为成交人,我公司在对成交人的报价进行审查后,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5.退回保证金
成交人的保证金将自动转成履约保证金,未竞租成功的竞租人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我公司将于成交人信息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无息全额返还。
6.租赁合同的签订
承租方竞租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1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生效之后5日内承租方需向出租方缴齐首期租金(3个月租金)。
四、其它事项
(一)出租人承诺
我方(广西美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出租人,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租赁物的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公司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竞租人承诺
竞租人以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保证做出如下承诺,否则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1.竞租人须以不低于挂牌价应价(有其它竞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按规定与出租人签订成交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合同》、成交确认书)。否则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
2.竞租人出现以下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约,出租人有权不予退还竞租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租人的竞租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竞租人将承担违约所造成的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租无效;
(2)竞租成功后放弃承租的;
(3)竞租成功后故意拖延(超过10天)不与出租人签署成交确认文件和租赁合同;
(4)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5)扰乱竞租秩序,使竞租活动无法进行;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竞租人须知
1.竞租人必须按竞租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资料及竞租报价单;
2.当竞租人达到1家或1家以上时,即可正常开展竞租。
3.如出租人发现成交人存在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结果的情形,该成交结果无效。同时,成交人所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提供虚假材料的成交人将列入我公司竞租黑名单,今后将不得参与我公司组织的任何竞租活动。
(四)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 15 个工作日内无故不签订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没收其竞租保证金,并取消其成交资格。
2.租赁期内,成交人未按时缴纳租金的,每超过1日,收取应缴未缴租金1%的违约金;超过15日(含15日)未足额支付租金的,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进行清场,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在租赁期内,出租人按现状进行交付,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内部装修需出具效果图,经出租人同意后方可施工。成交人应保证承租房的使用安全,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承租房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设施损坏的,承租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4.成交人必须严格按照出租人的要求对租赁物业进行合法管理使用,不得私自转让、抵押或者转租租赁物业,否则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成交人必须保证不从事违反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规定的行业,不从事私人会所、住宿、娱乐服务业、机械加工及其他对周边居民造成严重影响的项目。
6.租赁期内成交人在经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及人身伤亡事故(包括第三者伤亡)均由成交人承担所有民事责任和费用赔偿。与出租人无关。
7.租赁期满后或因承租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依附于出租场内的装修及不动产全部归出租人所有,不折价,不抵押。如原有出租场所如有损坏由成交人自行出资修复。
8.无论哪方提前解约或终止合同,均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方可解约或终止。对于成交人已付但未使用的租金,出租人应在七个工作日内退还。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
9.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因素,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甘蕾
联系电话:18878653776
五、公示网址
广西现代物流集团网(http://www.gxwuzi.com/)。
附件:1.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35号瀚林学府19栋102、103号商铺2间竞租报名表
2.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35号瀚林学府19栋102、103号商铺2间竞租承诺书
3.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35号瀚林学府19栋102、103号商铺2间报价表
4.消防安全承诺书